原文刊载于《中国名城》2026年第40卷第9期。本文关于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的价值论述、遗产构成、区划划定等内容,均为项目组开展价值研究的阶段性思考,属学术讨论性质。
文化景观视角下大型城镇聚落的立体结构性价值认知
——以“济南泉·城文化景观”为例
引 言
1、文化景观视角下的历史城镇保护
表1 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类型的分类描述3及其与历史文化名城的关系
1.2 结合文化景观视角理解和保护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
从世界遗产的“文化景观”类型到“城市历史景观”概念,可知在世界遗产领域,在看待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时,更倾向于从文化和自然互动的整体和持续发展的动态视角,将其视作某种类型的“文化景观”来进行价值识别、评估和保护管理。尤其在“城市历史景观”这一概念被正式提出后,被视为历史城市保护与发展开创的新范式,在国际和国内都引发了针对其理论、方法、政策解读与实践等多方面的探讨[11-14]。
同时,在世界遗产领域,经过多年保护实践,以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为对象,按照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类型开展价值识别研究,并据此进行世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管理,已经形成了诸如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案例。
因此,本文拟基于世界遗产文化景观类型的描述和价值评估标准,结合城市历史景观的概念和方法,针对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的特点,构建基于价值认知的立体多层结构框架,并以济南古城为对象实践该范式的应用。
2、结合文化景观视角提炼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的立体多层结构
表2 立体多层结构的对照
类似地,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也可被理解为在特定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人类对自然的认知、适应与改造,以及人类长期生产生活和营造活动所形成的城镇形态的大型聚落。与此同时,在聚落与自然环境的长期互动过程中,进一步孕育出了当地独特的精神文化。从这个角度理解,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也可以被分为自然条件、城镇聚落、精神文化3个层级。
因此,结合文化景观视角,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的三级立体多层结构可以被提炼为:作为基础的自然条件、人类参与营造的城镇聚落和二者共同孕育形成的精神文化。
2.1 基础:自然条件
“自然条件”是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形成、发展的物质基础,包括地理地质环境、水文环境、气候环境、生态环境等,直接影响聚落的选址、发展规模和发展方向。城镇聚落类遗产有别于其他同类型遗产的特征,是由其自然条件参与塑造形成的,甚至自然条件本身可能是该遗产典型特征形成的关键。譬如济南的泉水文化特征,直接源于其丰沛的泉水资源,而这一资源又根植于当地独特的地理地质环境及水文、气候条件。
2.2 营造:城镇聚落
“城镇聚落”是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的文化遗产主体,包含“不可移动的物质文化遗产”和“可移动的文化遗产及其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部分。前者主要指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环境过程中营造形成的各类设施,如城墙、街道、建筑、水利水渠、公共空间等,这些构成了城镇聚落的骨架。后者主要指该聚落社会中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文化传统及价值观念,其社会、文化、经济活动,以及承载、展现上述内容的可移动的文化遗产,这些与生活在该聚落中的人共同构成了城镇聚落的血肉。前后二者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城镇聚落生态。
2.3 孕育:精神文化
“精神文化”是大型城镇聚落类遗产在人地互动过程中孕育的、被认识和升华的,是人类对该城镇聚落价值的认知提炼与集成,并由此衍生出对其他地域的文化影响,如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的“西湖十景”、济南的“千泉之城”等。
3、济南古城的发展特征与价值研究难点
图1 济南古城的范围及其与趵突泉、五龙潭的位置关系
进入21世纪以来,济南市通过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图2)、历史文化街区(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济南),申报风景名胜区(如大明湖风景名胜区),编制并公布规划和相关保护条例(表3),建立保护管理机构(济南古城保护和发展中心、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服务中心),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编制《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监测方案》等方式,实现了济南古城街巷格局、水系、文物及其泉水环境生态的整体保存,有效保护和系统管理。
表3 相关保护管理规划和条例
4、合文化景观的立体多层结构建构济南古城的价值认知体系
表4 分区及分区内的文化遗产
5、结 语
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