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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懿夫 |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业务专精、兴趣专注、沟通专业的管理机制


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概述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是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于2017年为提升遗产地保护、监测等相关工作的开展而制定的一套工作管理制度,在中心内部为每处遗产地确定专职的专业对接人,负责联系该遗产地的相关机构和人员,配合世界文化遗产地相关保护、管理、监测等工作,并针对该遗产进行管理研究和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专员制度运行至今,有效地提升了遗产地保护、监测等相关工作的推进效率,在监测中心内部建成了一支具有国际水平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研究专业团队。

(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的产生背景

2012年,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监测总规》),对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体系进行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的法规和技术框架,逐渐加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机构、人员和能力建设。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构成

2015年,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内设机构正式成立并独立开展工作,成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研究和保护的国家级平台。根据批复,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建设和维护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一下简称“总平台”),开展反应性监测和遗产地监测报告评估工作,为各遗产地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专业咨询和培训,开展与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的工作与研究,负责编制相关规划,起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制度,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和学术交流等。

监测业务流程图

2017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根据中心工作职责以及总平台运行维护工作需求,在中心内部设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为每一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及混合遗产中文化遗产部分)确定专门的负责人员(简称“专员”),由中心工作人员承担。

(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的工作职责

依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的部门职责,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包括了解遗产地情况、为遗产地提供业务支持、加强与遗产地的交流沟通等方面内容。

1.搜集整理遗产地基本情况与动态,其中包括(1)搜集整理遗产地的基本信息,包括遗产价值、要素分布、保护管理、展示利用等各个方面的情况;(2)更新遗产地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新建项目情况等。

2.为遗产地提供业务支持与技术指导,其中包括(1)为遗产地提供保护、管理、监测工作中的业务支持,特别是监测工作答疑、制定管理监测计划方面的咨询等;(2)为遗产地提供监测年度报告填报、基础数据库完善等方面的支持;(3)为遗产地提供其他各类工作的具体建议,如第三轮定期报告的填报、按UNESCO要求补充地图的提交等。

3.加强与遗产地的交流沟通,其中包括(1)与遗产地开展定期调研、交流等活动;(2)建立联系日志,随时记录与遗产地沟通情况等。

(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主要工作内容与成果

自专员制度实施以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通过专员为国家文物局和遗产地提供了诸方面的辅助工作。

1.协助遗产地管理机构梳理基础资料和信息

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地数量众多,申遗成功的时间以及地方开展保护工作的起步各有先后,因而各遗产地管理机构对于所辖遗产的基本信息的掌握和管理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为推动各世界文化遗产地监测和保护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提高,国家文物局于2015年颁布了《关于开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基础数据采集、监测年度报告编制报送及监测体系建设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①,要求各遗产地开展完善监测管理信息,向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基础数据库提交基础数据信息,并组织编报监测年度报告等工作。

根据该通知的工作要求,专员按照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编制试行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基础数据规范》,协助全国遗产地管理机构对每个遗产地的各项基础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其中遗产基础数据按照遗产基础信息、保护管理、文献三大类,重点完善了各地的申遗资料、遗产要素清单、四有档案、病害记录、保护管理及监测机构信息、管理规划、法律法规、工程档案、安消防、考古文献等信息的收集和录入总平台,并根据后续工作的开展指导地方实时更新信息。目前,总平台基础数据库已收录文件档案33556条,数据规模覆盖全国38项世界文化遗产及4项混合遗产的文化遗产部分,同时也包括了每项遗产的所有组成部分,基本实现了遗产地基础信息的全面留档。

此外,每年遗产地需定期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状况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编写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监测年度报告,并报所在省文物局后向国家文物局备案。专员在此项工作中提供预审的协助,在报告提交国家文物局前先由专员进行统一审核,对报告中存在的指标理解偏差、数据错误和缺项等问题及时发现,并与遗产地及时确认沟通和修改,确保报告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目前,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监测年度报告自2014年来已编撰10期,年报内容也在不断丰富精细。本报告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年度工作加以全面分析,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决策者和一线人员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依据和有益的工作建议。

2.协助国家文物局及世界遗产国际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依托专员制度,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将国家文物局委托的任务由专员具体协调遗产地开展。例如:2022年完成遗产区划与国保单位的保护区划关系核查;2021年完成世界文化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审核;2020年完成UNESCO统计中国各地世界遗产地新冠疫情情况、完成世界遗产大会开幕式筹备工作、完成《文物志》世界遗产部分审核等等。

上述各项工作不仅对专业要求较高,且工作量较大、事务性较强,在专员制度下,由专业基础较强的专员分头联系,既满足了专业性要求,又能效率较高的快速完成,是完成世界文化遗产类似工作的较好模式。

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的特点

(一)合理配置,稳定对接

在配置一项遗产的对接专员时,从遗产类型、地域分布、以及该人员对遗产地情况的掌握程度等因素进行了优先考量。特别是例如大运河、丝绸之路这样的大型遗产,遗产点位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在分配专员的时候会把这些遗产点按照所在省进行分类,让该专员负责这个遗产在一个省内的所有遗产点。这样设置更有利于加强专员同地方沟通的顺畅性,以及方便后续工作的展开。

此外,鉴于专员需掌握遗产地的各项情况,以及长期为遗产地提供协助的工作职责,若非人员工作调整等因素,在确定完一处遗产的专员后将不会轻易更换。

(二)依托平台,科技支撑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很大一部分是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的建立为背景而设立。每项遗产的基础数据库建设、监测预警、年度报告等工作都藉由该平台展开。

通过该平台系统,不仅能够快速有序的整理遗产地的各项数据信息,同时平台也为专员提供了专门的工作界面,可与各遗产地管理机构人员或者专家通过平台进行交互,也可实现记录已完成的专员工作任务,工作统计等功能,为专员开展具体工作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

(三)央地相促,研管结合

在专员协助遗产地完成每一项工作的进程中,对于遗产地一定程度提高了管理效率,推进了当地遗产保护管理的工作进程,也帮助国家文物部门更好地了解遗产地工作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数据,支撑合理决策。

另一方面,对于中心专员则对该项遗产的保护状况以及遗产价值都会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对遗产地存在的问题还会有更多方面的思考,可以发挥中心作为国家级综合研究管理平台的优势,基于实践开展应用研究与理论总结,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工作的改进提供理论支撑与技术指导。

总体来看,这是一个遗产地与专员间同步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过程。

(四)建章立制,考核绩效

为进一步提升专员工作的积极性,中心制定了专员考核办法,以考试、考评等方式,针对专员的各项职责,进行定期考核②和不定期考察,评估遗产地专员的工作效果。

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的意义

从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是由国家文物局为主导,由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为实施主体,以指导和辅助我国各个遗产所在地保护管理机构开展遗产保护监测工作,而实行的一套自上而下的工作制度。

该制度针对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并且由于目前各个遗产的保护监测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其中存在因地方社会、经济水平等发展程度的不同,以及遗产保护工作开展的先后差异等因素,造成各地遗产保护工作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

专员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业务性工作繁多的问题,通过每位遗产地专员全面了解每处遗产的背景资料、尽快厘清每处遗产地的保护工作现状,能及时处理遗产保护中出现的各项问题、有效指导遗产地开展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

总结起来,专员制度通过设置专门的业务人员,培养专注的兴趣,建立起遗产地与国家之间的专业交流平台。可以说,专员之“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业务专精。在具体实践和与遗产地密切联络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从而为遗产地提供专业服务。

(2)兴趣专注。专注于自身感兴趣的遗产类型和遗产地,增强服务意识,与遗产地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彼此信任,双向奔赴。

(3)沟通专业。充分发挥专员作为遗产中心与遗产地之间的桥梁作用,力求建立起人员互联、信息互通、业务互补、发展互鉴的多维互动关系。

四、对于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发展的思考

经过8年的运行与提升,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员制度逐渐发展成熟,成为业务专精、兴趣专注、沟通专业的交流平台,较好的沟通了遗产地与国家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者,但仍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提升的空间。

1、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具体实践和与遗产地密切联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进一步提升遗产专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专员的业务能力以及各项知识的储备,将专员培养为专业、专注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家。

2、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通过驻场工作、合作研究、实地调研、现场交流、培训咨询等方式,加强与遗产地之间的联系,逐步建立起人员互联、信息互通、业务互补、发展互鉴的多维互动关系。

3、向相关领域推广经验。随着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数量逐步增加,世界遗产的预备名录也在不断的增长和更新。此外,随着文物和考古工作的发展,今后我国将会有更多的文物和文化遗产需要受到有效的保护。专员制度作为一种不同层级之间良好沟通方式,可适用于更多、更广泛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方向,成为各类、各级保护管理机构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注释:

① 国家文物局,文保函【2015】2666号。

② 每季度最后一周提交项目专员季度工作简报,召开专员工作季度例会,汇总和综述本季度的专员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2020年度保护状况总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21.

[2]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数据库[DB/OL].[2022-08-22]https://www.wochmoc.org.cn/#/b_basic_data.

[3]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总平台数据库[DB/OL].[2022-08-22]https://www.wochmoc.org.cn/#/personal_center.

[4]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国信司南(北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基础数据规范(试行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