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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红岭|谁之阐释?何种阐释?——文化遗产阐释的价值审视

原文刊载于《中国文化遗产》2023年第4期:笔谈:阐释与展示——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的时代建构与表达




谁之阐释?何种阐释?——文化遗产阐释的价值审视


秦红岭(北京建筑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人文学院 北京 100044) 



笔谈:阐释与展示——文化遗产多重价值的时代建构与表达


摘要:遗产的概念和分类具有多样性特点。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下,需要尽可能地把多元的遗产创造、多元的遗产继承、多元的遗产认同以多元的展示方式呈现出来。遗产阐释是一项建立在价值判断基础上并可能伴随多重价值冲突的信息传递活动。遗产阐释不是专家独享的学术和教育活动,而是一项公共文化事业,需要弄清楚“谁之阐释”“何种阐释”问题。“谁之阐释”,强调了文化遗产阐释的人民性和公共性;“何种阐释”,探讨的是如何讲好遗产故事,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的启迪和教育价值。文化景观和原住民的居住、生产和生活是密不可分的,如何完成际代传承,将继承于前人的文化遗产,赋予当代的记忆和思想价值而完成新的际代传承交于我们的后代,从而保证遗产的延续性和历史完整性,是文化景观当代阐释必须考虑的问题。数字化为遗产阐释提供了实现方式和技术支撑,不仅能够为公众提供真实、完整的价值内涵和价值体验,还可以建立起价值阐释的包容性机制。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将遗产的阐释权从专家更多地向大众转移,从传统的“专家生成内容(PGC)”转向“用户生成内容(UGC)”,真正推动遗产的共享和共建。负责任的文化遗产旅游阐释不仅仅是一个遗产价值传递与公众教育的传播过程,更重要的是在遗产阐释过程中让公众了解其旅游对地方社会、经济、环境产生的全面影响,并鼓励公众对遗产旅游地的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负责。


关键词: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数字化;虚拟现实;负责任遗产旅游



文化遗产的价值不是显而易见、不言而喻的,需要通过阐释来说明和澄清。文化遗产阐释的复杂性在于,遗产阐释并非一种价值中立的事实性描述或解说活动,而是一项建立在价值判断基础上并可能伴随多重价值冲突的信息传递活动。作为一种价值评价活动的文化遗产阐释,需要讨论与遗产阐释相关的价值和伦理问题,例如,文化遗产由谁来阐释?谁拥有文化遗产阐释权?何种阐释可以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本文试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谁之阐释:文化遗产阐释的“公众转向”


当代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中使用的阐释(interpretation)概念最早是从旅游遗产解说的维度提出来的。蒂尔登(Freeman Tilden)的名言“通过阐释而了解,通过了解而欣赏,通过欣赏而保护”[1],揭示了阐释在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ICOMOS第16届大会通过的《文化遗产地阐释与展示宪章》指出:“阐释指一切可能的、旨在提高公众意识、增进公众对文化遗产地理解的活动。这些可包含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公共讲座、现场及场外设施、教育项目、社区活动,以及对阐释过程本身的持续研究、培训和评估。”[2]该宪章对“阐释”的理解,定位于一种提升公众文化遗产素养的宣教活动。从这一维度理解遗产阐释,是一种较为狭义的用法。实际上,人类文明的发展,从来都离不开对过去文化遗产的理解和阐释,“阐释是一种解放的行为。它是改写和重估死去的过去的一种手段,是从死去的过去逃脱的一种手段。”[3]若不对文化遗产进行阐释,它们的诸多意义便不能清晰地“浮现”,文化遗产也不能获得公众广泛认知而一代又一代活态传承下去。从这个意义上说,阐释是文化遗产的一种存在方式。


作为一种遗产存在方式的文化遗产阐释,既是一项综合性和开放性过程,又是一种公共行为,为达到有效的信息交流和价值传达目标,不仅需要多学科、多专业参与,更需要多主体共同参与遗产阐释活动。以建筑遗产保护中的阐释活动为例,传统的建筑遗产保护是以专家或专业人士为主导的专业化活动,注重阐释遗产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但是,在当代建筑遗产保护走向有广泛社会参与力量的综合性活动背景下,遗产阐释的主体及其知识背景日益多元,既可以是遗产保护领域的专业人士,也可以是非专业人士,甚至遗产保护和阐释的专业与非专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例如,一些文物爱好者或文化遗产志愿者虽然没有从事专业的遗产保护和研究工作,但因其对文化遗产的喜爱、钻研而在某一方面成为专家型阐释者。


作为非专业人员的阐释者,有历史参与者或生活见证者的阐释,他们是以个人叙事的方式阐释遗产的价值。如曾经居住在北京胡同四合院的居民,当他们阐释四合院的价值时,其承载的乡愁和人情味儿才是他们最注重和割舍不掉的东西。有作家、艺术家(同时也可能是亲历者)以富有魅力的文学语言和艺术形象阐释遗产价值。如,刘心武在小说《钟鼓楼》中,基于对北京老建筑的热爱之情,不仅对钟鼓楼的起源和功能,而且对他称之为“本书的一个大主角”即四合院的形制、格局和特征都进行了篇幅不小的阐释,还借由钟鼓楼、四合院与特定人物的关系,阐释了建筑遗产见证和承载寻常生活的情感价值。非专业的阐释者在阐释遗产的情感价值和社会价值方面,往往因其以个体生命历程或生存境遇为参照的方法而更具优势和感染力。由此可见,在对遗产的阐释中,由于阐释主体不同,不同的群体、不同的阐释者会用不同的方式阐释遗产,讲述遗产故事,赋予其不同的联系和意义。


哲学阐释学的主要代表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认为,对历史文本的阐释尤其是其意义结构的阐释始终是一个未完成的、开放的过程,“对一个文本或艺术作品所包含的真实意义的获得永远不会终结。它事实上是一个无限的过程。”[4]对文化遗产的阐释也应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开放的过程。这种开放不仅意味着文化遗产为人们的阐释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可以从不同视域挖掘遗产的多元价值,还意味着阐释主体的开放性和平等性,即每一位公众都有权利并可能成为遗产的阐释者。唯有如此,才可能实现“视域融合”,即通过共同的阐释和对话活动,更好地把握和理解文化遗产的整体价值,更好地理解塑造我们历史和传统的文化遗产。例如,对北京胡同四合院遗产的阐释,除了不同领域专家从学术角度的专业阐释,更应注重民间叙事和公众阐释的作用,将居民或其他非专业人员围绕文化遗产的集体记忆或生活史片断作为独特的视角和信息源,促进文化遗产的意义获得多元表述。又如,在英国,对著名的约克大教堂(York Minster)历史地位和文化价值的阐释,就不仅由学术界人士推动,而且强调综合性的阐释。一些非专业的当地居民使用社交媒体和网络空间传播自己对约克大教堂价值的认识,2012年在脸书(Facebook)上建立的“约克古今”(York Past and Present)小组吸引了3万余名粉丝。今天公众对约克大教堂历史价值的阐释是建筑专家、游客、当地神职人员、居民四种视角不断磨合的产物[5]。


“谁之阐释”的问题,其意义是强调文化遗产阐释话语权的人民性,处理好专家和政府层面“主导性阐释”与公众阐释的关系,倡导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和协作性的遗产阐释。公众作为遗产阐释的主体之一参与遗产阐释,而不是被动的成为接受遗产教育的对象。尤其是随着融媒体和自媒体短视频创作的迅速发展,文化遗产阐释的载体和传播平台日益多元化,“媒体技术的变革意味着信息与史料的民主化,这深刻地影响着历史生产、解读与传播的方式。”[6]在此背景下,为公众成为遗产阐释者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公众的遗产阐释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进一步助推遗产阐释的“公众转向”。 



二、何种阐释:文化遗产叙事性阐释的功能


教育是文化遗产阐释的核心功能。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及教育价值,它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从不同视角、运用不同方式对文化遗产进行多元阐释,以启发和提升公众对遗产的认识、理解与欣赏,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何种阐释才能够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功能呢?


罗温索(David Lowenthal)在《过去即他乡》中提出过一个观点,过去的遗存既是“历史上的他者”,又是“文化上的他者”“过去不确定又不连续的事实只有交织成故事才能被理解。”[7]费尔登(Bernard M. Feilden)等学者指出:“每个世界遗产地都有不止一个重要的故事来说明其历史:它们是如何被建造的或如何被破坏的、曾经生活在那里的人、曾经发生过的活动和事件、遗址以前的用途和关于这些著名珍宝的传说。在展示和解释遗址的历史故事时,有必要选择性地找出那些最能令遗址吸引参观者兴趣的元素;关于人类意义的故事往往是最受欢迎的。”[8]这些观点实际上都突出了文化遗产阐释中叙事的重要作用。


文化遗产不仅体现了一个地方独特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也见证了不同时代、不同群体的集体记忆与故事。通过叙事策略,把文化遗产负载的精神观念、集体记忆和价值信息生动呈现出来,使文化遗产成为表达某种主题、意义或价值的叙事系统,这是文化遗产精神和教育功能得以发挥的基本途径。据此,我们可以从叙事的角度,把文化遗产阐释区分为叙事性阐释与非叙事性阐释。“非叙事性阐释”主要是一种说明性阐释,偏重于从文化遗产本身出发进行揭示性、科普性解释,旨在传达文化遗产的事实信息,或者对遗产的客观状况进行知识性介绍,着重阐释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叙事性阐释”主要通过叙事性的文本(图画)、讲述、展示和空间事件,激发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记忆、想象和兴趣,达到文化遗产“活起来”的效果,着重阐释文化遗产的情感价值和教育价值。例如,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天坛,在天坛公园官网介绍中以说明性阐释为主:


天坛是明清两代皇帝“祭天”“祈谷”的场所,位于正阳门外东侧。坛域北呈圆形,南为方形,寓意“天圆地方”。四周环筑坛墙两道,把全坛分为内坛、外坛两部分,总面积273公顷,主要建筑集中于内坛。内坛以墙分为南北两部。北为“祈谷坛”,用于春季祈祷丰年,中心建筑是祈年殿。南为“圜丘坛”,专门用于“冬至”日祭天,中心建筑是一巨大的圆形石台,名“圜丘”。两坛之间以一长360米,高出地面的甬道——丹陛桥相连,共同形成一条南北长1200米的天坛建筑轴线,两侧为大面积古柏林。[9]


天坛在“从小就进出天坛,将其视为自家后花园”的肖复兴笔下,则成为了一个由个人的记忆、情感和人生感悟构成的叙事空间,他还由此挖掘了天坛独特的启迪与教育价值:


这一次,我在天坛静静地走了一圈,一路走,一路在想,天坛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去处,其他公园无法与之相比。因为它是天坛,我们面对的是天,是古人所认为的比人道更高一层的天道,比自然更高一层的主宰人类命运之神,亦即雨果曾经说过的“比天平更高一级的还有七弦琴”。只不过,雨果的七弦琴,在天坛的神乐署里要奏起的是韶乐,是此曲只应天上有的天之曲。无论是面对天、七弦琴,还是大自然,我们人类都要躬下身,垂下头,重生谦卑之情、虔诚之思和敬畏之心。尽管我们已经进入高速发展的电子时代,尽管我们已经驾着宇宙飞船飞上了天。[10]


文化遗产的叙事性阐释与非叙事性阐释虽然有不同的阐释策略,但两者不是截然分离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互为借鉴。叙事性阐释注重通过多样化的“讲述故事”,或由时间轴串连不同事件构成的主题性结构媒介,将较为抽象的知识转换成感性的、有意义感的信息,从而有效地传达文化遗产的价值。除此之外,叙事性阐释的功能,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叙事性阐释是对文化遗产的追忆性解读,通过对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故事、事件乃至芸芸众生日常生活片断的情感追忆,它本身也成为遗产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生成的重要方式。文化遗产是一个地方集体记忆的物质载体和强大媒介,追忆性解读从关注对文化遗产“物”或对象的历史阐释,转向关注“对象与人的关系”,通过睹物怀远、触景生情,挖掘和讲述文化遗产的关联性社会价值,围绕文化遗产或以文化遗产为背景所发生的故事,遗产与人物(家族、特殊群体)、历史事件(活动)的关联性,唤起人们的记忆,强化一种身份认同感。


第二,叙事性阐释是一种更容易引发参观者共鸣、互动并激发人们联想的阐释策略。叙事性阐释的实质是讲述有关文化遗产的“好故事”,让观者进入阐释者的故事情境,引发共鸣,激发互动与分享自己感受的意愿。乌泽尔(David L. Uzzell)在讨论博物馆遗产阐释问题时提出,不是阐释本身而是阐释所引发的互动和讨论导致观者学习,因而旨在鼓励社会互动的阐释才能够有效发挥其教育功能[11]。相对于非叙事性阐释而言,叙事性阐释在此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第三,叙事性阐释不是一种中性媒介,而是一种包含教化伦理意蕴、具有价值导向性的公共教育活动。文化遗产价值的建构与传播,不可避免地要经过“叙事化”这样一个过程,“叙事化”本身便含有价值取向的意义生产系统,叙事主体会把价值性判断和思想观念置入叙事文本,使之对遗产的阐释成为一种具有价值立场和教化意义的活动。当代文化遗产保护中,挖掘文化遗产本身的价值意义并通过社会或国家层面的主导性叙事加以强化,激发公众的文化自信心、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情,仍是文化遗产尤其是纪念性建筑、红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教育功能。


实际上,叙事性阐释作为一种遗产传播策略,在文化遗产旅游业中获得广泛运用,如遗产地导游常常通过讲故事来吸引游客,遗产开发项目为了吸引消费者而将包装过的“历史故事”推销给公众。需要强调的是,叙事性阐释虽然会融入一定的想象成分,但讲述遗产故事应当建立在基本的历史真实性基础上,不能将一些牵强或荒诞不经的故事附会于遗产之上,这样的叙事容易引发人们的猎奇心态,不利于文化遗产价值的良性传播。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准则的真实性原则,同样是遗产阐释的基本要求。


总之,“遗产保护不是单纯的学术,而是社会的公共事业,需要全民的感悟与觉醒。”[12]作为遗产保护重要环节的遗产阐释,不是专家独享的学术和教育活动,而是一项公共文化事业。探讨“谁之阐释”,旨在强调文化遗产阐释的人民性和公共性;提出“何种阐释”,旨在探讨如何讲好遗产故事,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的启迪和教育价值。 



参考文献:


[1] Freeman Tilden. Interpreting Our Heritage [M]. 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57: 38.

[2]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文化遗产地阐释与展示宪章[EB/OL].[2017-04-10] https://www.icomos.org/images/DOCUMENTS/Charters/interpretation_cn.pdf.

[3](美)苏珊·桑塔格. 反对阐释[M]. 程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21:20.

[4](德)伽达默尔. 真理与方法[M]. 王才勇,译.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82.

[5] 姜萌,杜宣莹. 中国公共史学集刊(第一辑)[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42-43.

[6] 李娜. 公众史学研究入门[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90.

[7] David Lowenthal. 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218.

[8](美)费尔登·贝纳德,朱卡·朱查托. 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指南[M]. 刘永孜,刘迪 等,译.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116.

[9] 公园简介[EB/OL].[2010-03-14]http://www.tiantanpark.com/.

[10] 肖复兴. 重到天坛[N]. 光明日报,2020-08-07(015).

[11] David L, Uzzell R. Ballantyne (eds.). Contemporary Issues in Heritage and Environmental Interpretation: Problems and Prospects[M]. London: The Stationery Office, 1998: 11-25.

[12] 冯骥才. 漩涡里:1990—2013我的文化遗产保护史[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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