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李六三 赵 云 燕海鸣
副主编:沈 阳 许 言 李向东 李 黎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 978-7-5228-1115-4
新书简介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报告(2021~2022)》是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课题组第8本分析和研究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年度保护状况报告,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和来自全国多个遗产地的一线保护管理人员共同撰写,是以专著形式出版的第3本,也是首次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文化遗产蓝皮书”形式向公众公开。
2022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50周年。1985年,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并与各缔约国围绕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挖掘和保存这一中心,不断开展世界遗产保护研究与实践,遗产保护理论与经验不断充实。2021年,在我国福州举办的第4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发布了极具包容性的《福州宣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发布了《中国世界遗产能力建设手册》,为中国的遗产保护管理者理解世界遗产前沿理念并结合实际加以实践提供了参考标准和行动指南。亚洲文化遗产保护对话会等国际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遗产保护领域的中外合作;我国在柬埔寨、尼泊尔等国家开展的援外文物保护工程持续推进,为国际遗产保护贡献了中国力量,传播了中国的文物保护理念,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与科技创新规划》,在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一批重点推进的申遗项目,以及“强化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国际合作机制。完善世界遗产监测与巡查监管衔接制度,建设5~10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监测预警平台。加大世界遗产研究展示宣传力度”的重点工作任务。2022年,我们同时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40周年和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40周年。在注重国内法律体系建设的同时,中国积极开展世界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融入世界。
在此背景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状况报告(2021~2022)》付梓。
报告认为,2021年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下,本年度国家以及多个相关行业的“十四五”专项规划向世界文化遗产倾斜,有力促进了遗产保护和地区发展进一步融合,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状况继续保持总体良好的发展态势:绝大多数申遗承诺履行正常;机构与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新颁布52项与遗产保护管理相关的规章和制度,遗产保护经费总额回升,各遗产地之间的经费差异整体趋向平衡,培训人员数量较上年增长近四成;遗产本体保存状况稳定并向好发展,绝大部分总体格局、遗产使用功能、遗产要素未变化或发生了正面变化,病害发生率有所下降;负面影响因素总体控制较好,七成遗产地的游客量出现回升,采用预约方式管理游客的遗产地有所增加,存在日游客量超载现象的遗产地小幅下降;遗产工程管理和日常管理工作总体效果较好,遗产地监测平台对保护管理的作用日益显现,各类学术研究成果数量显著增长。
报告同时指出,在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国际方面,申报世界遗产程序的复杂化、《世界遗产公约》履约要求的严格化,以及国际政治格局一直存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给各国世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国内方面,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建设压力对遗产本体及环境保存的威胁一直存在,机构改革使部分遗产地的组织协调效率有所降低,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依旧不够充分,国际话语权仍有待提升等。
报告提出,下阶段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要不断强化和凸显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与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各方联动与资源共享,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快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业能力建设步伐,加强科技支撑,提高遗产监测预警效能,不断加强保护管理力量,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研究,深入挖掘和科学阐释遗产价值,创新合理利用方式,推动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要整合遗产资源,构建国家叙事,展示现代中国。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育联合申遗项目,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促进文明互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全书目录
总报告试阅
2021年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报告(摘选)
赵 云 燕海鸣 张依萌 罗 颖
摘要:2021年,新冠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世界遗产相关国际组织纷纷强调可持续发展、文化复原力与遗产管理者能力建设。“20世纪遗产”与跨国联合申遗备受关注。申遗程序趋于完善,缔约国利益纷争不断。在国内,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态势整体良好,遗产保护和地区发展进一步融合,申遗工作稳步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成果丰硕。保护经费有所增长,遗产旅游逐步复苏。同时,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面临建设压力上升、气候变化导致灾害增多、考古与价值研究不足、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国际话语权仍待提升等挑战。下一步应由政府主导,理顺遗产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加快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专业能力建设与科技支撑,提高监测预警效能;推动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深入挖掘和科学阐释遗产价值;积极争取国际话语权,促进国际体系优化。
关键词:中国世界文化遗产 保护管理 遗产监测 能力建设 国际话语权
一 、世界文化遗产事业国际背景与变化趋势
2021年,新冠疫情继续在全球蔓延,世界遗产地经济社会复苏的前景仍不明朗。在这一背景下,世界遗产各相关国际组织纷纷强调可持续发展和文化复原力。与世界遗产发展新形势相配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文化遗产管理技能框架》,对遗产管理者需要具备的素质提出了系统的要求。在遗产申报实践方面,“20世纪遗产”成为热点,跨国联合申遗成为新趋势。申遗程序复杂化以及缔约国的利益纷争给各国申遗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部分遗产地开始疫情后复苏,全球形势依然严峻
2021年,全球防疫形势依然严峻,但旅游业已开始逐步复苏,这可能是疫苗接种人群不断增加以及一些国家经济刺激政策和防疫限制放宽等因素综合作用带来的积极影响。截至2022年3月,全球约68%的遗产地因疫情影响关闭后陆续重新开放,其中位于欧洲、美洲的遗产地已100%实现了完全开放。据世界旅游组织(UNWTO)统计,美洲和欧洲的国际游客量也有小幅回升。我国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正在稳步复苏中。与此同时,还有一些遗产地的情况仍不乐观。在亚太地区,超过半数的遗产地仍然处于完全关闭状态。非洲、亚太、中东地区的国际游客总量进一步下降。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问卷调查结果,全球约78%的遗产地认为疫情对遗产保护管理造成了负面影响,主要包括游客锐减及因此导致的门票收入明显下跌、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大幅下降和裁员潮等。
由于新冠病毒不断变异,传染性增强,疫情反复的可能性很高,遗产地全面复苏的拐点尚未到来。
(二)国际遗产组织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文化—自然融合与管理能力建设
2021年,为进一步发挥文化和自然遗产、物质和非物质遗产在落实联合国各项发展目标和政策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各世界遗产地与世界遗产体系和咨询机构之间的联系,促进文化、自然遗产融合,推动世界遗产管理者能力提升,多个世界遗产相关国际组织发布了指导性文件及相关工具。
如针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发布了《遗产与可持续发展目标:遗产与发展者政策指南》,旨在进一步密切自然遗产、物质和非物质遗产的联系,并利用遗产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此基础上,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发布了文化遗产资源管理(OCM)工具包,整合出版物资源,帮助遗产工作者更好地理解“5P”原则,并以此为基础,服务可持续发展目标。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自2013年起联合发起“文化—自然融合实践”,以期弥合文化和自然遗产评价标准与话语体系差异等问题,寻找协同发展模式。至2019年,三期融合实践项目全部结束。2021年,第三期融合实践报告发布,提出要充分利用遗产其他身份体系促进文化—自然融合的建议。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案例入选。得益于遗产保护管理过程中当地林业、农业、水利、文化等部门的协作,以及公众的深度参与,共同塑造“森林、村寨、梯田、水系”四素同构的人与自然高度协调,红河哈尼梯田的文化和自然融合工作获得国际专家高度评价。
此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则从2018年开始系统梳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者的层次及所需的各项能力和知识,并于2021年发布了《文化遗产管理技能框架》,成为各缔约国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职业资格体系的重要参考。
(三)申遗限额促联合,程序复杂增成本
为落实旨在平衡地区和国家间世界遗产数量的“全球战略”,《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在2017年进行了修订,规定自2018年2月2日起,每个缔约国每年只能申报1项遗产。申遗名额的限制一方面导致遗产资源丰富的缔约国内部竞争更加激烈,促使各缔约国在选择申报项目时更加慎重,注意质量控制;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各缔约国对申遗规则更深入的研究和更充分、巧妙地利用。由于新规则对跨国联合申遗项目没有过多限制,仅占用一国名额,因此各国开始考虑通过联合申报的方式充实本国的世界遗产名单。数据显示,2021年的跨国联合申遗项目达4项之多,涉及9个国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参与跨国遗产申报的缔约国全部为欧洲国家。与此同时,《世界遗产名录》中欧洲跨国遗产占到全部跨国遗产的近70%。地缘、文化的紧密联系以及意识形态的一致,使欧洲国家在联合申遗时阻碍更少、可操作性更强。2021年,如将跨国遗产数量计算在内,则奥地利、比利时、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等6个国家均有2项以上的遗产被列入名录。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18个欧洲国家委员会还通过联合编写《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欧洲倡议:关于分享欧洲跨国系列提名经验的报告》总结了跨国申遗经验。
2021年,《操作指南》进行了最新修订。一是在正式评估前增加预评估环节。即缔约国在正式提交申遗文本前,先行提交“预评估申报书”,经咨询机构完成为期1年的审核后,再根据预评估意见启动正式申报流程。新规定旨在加强缔约国与咨询机构的沟通,提高申遗项目质量和工作效率,却延长了申遗周期,增加了缔约国申遗工作成本。二是除文化景观外,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遗产运河、遗产线路等三种类型的遗产不再单独作为特殊类型对待。这样的变化可能导致特殊类型遗产多样性表达和价值提炼方面出现新的挑战,后续影响有待继续关注。
(四)近现代工业文明获关注,“20世纪遗产”主题研究与实践成焦点
科学技术进步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近现代工业文明也走进遗产保护界的视野,并得到国际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学术研究方面,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世纪遗产”科学委员会与盖蒂保护研究所联合开展了主题研究,并于2021年发布了《20世纪的历史主题框架:遗产地评估工具》。实践方面,在同年举行的第4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期间,亚洲、欧洲、拉美地区共有5项“20世纪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类型涵盖了建筑单体、园林、城市中心、工业遗产等,成为工业时代人类文明的见证。
(五)缔约国利益冲突明显,政治经济博弈更加激烈
一年一度的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既是文明交流互鉴的舞台,也是各缔约国的博弈场。2021年第4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期间,各缔约国围绕履约权责、意识形态等主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业已超出遗产保护专业技术的探讨范畴。
一是关于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划分,各缔约国对于“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存在明显分歧,因此《气候变化对世界遗产影响的政策文件》未能按计划完成修订,延至第23届缔约国大会讨论;二是由波兰申报的“格但斯克船厂——‘团结’工会的诞生地和欧洲铁幕倒塌的象征”项目,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引起了很大争议,最终“无限期推迟”。
(试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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