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载于《中国文化遗产》2022年第5期:笔谈:世界遗产中国实践 面向国际语境的可持续发展与互鉴共享愿景
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文化和自然融合实践
李雨馨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北京 100029)
自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诞生以来,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评价体系就一直在不断演变,从一开始的自然和文化价值二元划分,到后来自然遗产评价标准更多地纳入了文化视角,文化遗产评价标准也开始重视人地关系和自然生态内涵,标准阐述内容被不断更新和修订。1992年文化景观类型被纳入《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是国际组织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兼顾遗产项目的文化和自然属性的表现。然而,文化景观偏重的还是文化结果,属于文化遗产的范畴;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的评估流程、结果和遵从的标准依然是二元分离的,一些重要的文化和自然融合价值仍不能完全被体现,二者蕴含的人地互动关系仍容易被忽视,管理措施也相对分离。
2013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发起“文化和自然融合实践计划”(Connecting Practice Project),希望从国际咨询机构的角度共同探索解决文化和自然“隔阂”的新的工作、管理方法,以及新的世界遗产评估标准和方式。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也于2017年正式开启了“连接自然和文化:世界遗产地管理”计划,并与遗产韧性、遗产影响评估和学习网络等三项计划共同构成ICCROM全新的世界遗产领导力项目。随后,ICCROM、IUCN、ICOMOS三家机构为加强全球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关系,于2020年共同创立了自然和文化融合的网络主题社区——PANORAMA平台。在当前来自全球约1102个案例中,仅有来自中国的12个案例,其中1个涉及世界文化遗产,11个涉及中国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试点区的生态系统和物种保护。
与中世纪以来西方主流价值观主张的人与自然主客二分不同,中国的自然观受传统哲学“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许多山林湖泊更是寄托了人的精神和情感追求,创造了独特、和谐的人地关系和山水文化、审美意趣。文化不可能脱离于自然环境单独存在,同一区域内的文化和自然相互作用并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陆地、海洋、农业、山岳等规模较大的景观被认为最能体现文化和自然多元价值的融合。诸如泰山、五台山等混合遗产和文化景观类型遗产,更是自然与文化交相辉映、水乳交融的杰出典范。
截至2021年,中国的世界遗产数量达到了56项,其中文化遗产38项(文化景观类型5项),自然遗产14项,混合遗产4项。虽然混合遗产和文化景观类型遗产的文化、自然、社会等多重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世界遗产体系的承认,也符合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但实际上,我国混合遗产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后续管理依旧分别由自然资源和文物主管部门主导,现行的管理模式仍只是文化或自然部分的延伸或叠加,没有能够与遗产多重价值内涵和人地互动关系达到很好的协调统一。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设生态文明纳入国家战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公园和国家文化公园被提出,进一步突出了各类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的综合保护利用,不仅是筑牢自然和文化生态的重要屏障,更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和自然融合发展路径。
中国的世界遗产是践行文化和自然融合管理实践的优质资源。无论是从遗产的核心价值内涵,还是从当前国际、国内在遗产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机遇来讲,文化和自然融合都是未来世界遗产的发展趋势之一。因此,笔者认为,应在生态文明思想和世界遗产理念框架指导下,进一步结合当前国际趋势和国内实践,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文化和自然融合”关键概念与世界遗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遗产保护管理之间关系的研究,顺应发展思潮。
一是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生态文化系统认知。重视文化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等的基础性评估,建立自然和文化之间的关联要素及指标。这一方面有助于遗产保护主体对遗产的物质结构、景观、功能等进行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思考;另一方面有助于在既定的区划范围内,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计划,考量相关行动策略对价值特征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带来的影响,加强政府管理能力。
二是推动以提高遗产地社会—生态系统韧性为目标的适应性管理。“韧性”是文化和自然融合的关键概念,研究和提高遗产地社会—生态系统的韧性,是一种适应和管理遗产地变化的管理过程,能够根据遗产地实际情况开展试验性的保护管理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活态遗产的真实性,体现遗产地社会生态系统的自组织能力以及从自然环境和人为干扰中恢复的能力。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的保护体系和管理体制保障。首先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体系和法律法规,地方立法过程尽量明确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遗产区、缓冲区具体禁止和限制性行为。其次,将完整空间单元内的相关权责纳入到统一的部门机构,使其具备跨部门、机构甚至跨行政区的协同管理制度保障,强化治理能力,避免遗产价值内涵的阐释展示、空间管控、保护利用的混乱和偏差。
四是制定彰显价值核心的保护利用策略。在规划层面通过合理的功能分区和管控策略,展现和突出遗产的核心生态文化内涵;在管理层面把握好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进行公共资源管理,提供公共配套服务和生态、文化产品,科学引导投资、旅游和商业化发展,尽可能做好可量化评价。
总之,相关政府部门、管理机构、学者和从业人员,应当把握时代契机和“文化和自然融合”新观念的机遇,将遗产置于这一语境下,最大限度保护传承利用好我国的世界遗产,更有效地阐释展示我国文化核心价值和良好的世界遗产管理方法,并推动其进一步纳入到国际框架之中,提升我国在世界遗产事务中的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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