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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 1
    预备名单
    缔约国将境内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预备名单
  • 2
    申报材料
    缔约国从预备名单中筛选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并将申请提名材料寄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后者将检查提名材料是否完整,并根据申报遗产的类型,分别送交至相应的世界遗产咨询机构评审
  • 3
    咨询机构
    世界遗产咨询机构对申报遗产材料进行评估。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负责对文化遗产的评估,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负责对自然遗产的评估,评估包括书面评估与现场评估
  • 4
    世界遗产委员会
    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决定申报遗产列入名录、不予列入、要求补报或要求重报